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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区域安全保卫制度

发布日期:2015-07-02
  1.目的
  为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公司人员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行政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及来客接待管理工作。
  3.管理架构及职责
  3.1安保责任制
  总经理作为公司安全保卫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总经理负责研究、部署、督促、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工作。
  3.2管理机构
  公司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3.3日常管理
  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日常管理归口综合管理部。公司自设安保人员,并委托保安公司进行行政区域内的安保工作。安保人员负责公司所有人员、车辆、物资的出入管理和公司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按照合同追究保安公司或当班安保人员责任。
  4.安全保卫工作内容
  4.1消防管理
  4.1.1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定期检查办公区域设置的消火栓、灭火器是否完好无损;是否挪作他用;灭火器压力是否不足、是否到期需更换药物;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
  4.1.2落实安全用电措施。检查办公区域各处配电设施是否有安全隐患;是否有私接电源、电线;是否有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配电房、通讯机房是否有吸烟和使用明火现象等。
  4.2防盗管理
  重要部门(如财务室)的房间要设置防盗门窗;办公室无人时应关闭好门窗;公司财物不得随便放置,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妥当保管;车辆停放时应及时开启防盗装置。
  4.3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管理
  4.3.1外来人员进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姓名、事由、造访部门和人员,必要时应电话联系,会见后由接待人员签名方可出门。
  4.3.2外来人员约见公司领导的,保安人员在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有上级领导来访或领导安排需要接待的重要客人,保安人员应陪同引导至领导办公室,领导不在时应在接待室安排等待,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临时接待。
  4.3.3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和拒绝登记的人员,推销产品的人员及车辆,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一律不予放行。
  4.3.4下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公司领导的车辆外,其它车辆不得进出,特殊情况需要进出的必须履行检查登记手续。
  4.4日常巡查管理
  4.4.1保安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交接班记录。保安人员应根据综合管理部规定的巡逻路线和时间要求进行办公区域巡逻。
  4.4.2公司下班后,必须检查办公区的照明、电源、门窗关闭情况,切实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工作。
  4.4.3夜间当班的人员要保持高度警惕,必须对办公区域重点部位加强巡查,每小时不最少一次。
  4.4.4保安人员在巡查时发现一切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并做好相关记录。
  4.5应急管理。
  如有下列情况,当班保安人员应及时处理并报告综合管理部:
  4.5.1在办公区域区域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等;
  4.5.2擅自处理、搬移、损毁、盗窃、破坏公司财物及公共设施者;
  4.5.3巡查过程中发现路灯、门窗、封条等有缺损的;
  4.5.4漫骂、对抗、攻击正在执勤的保安、公司员工、领导的;
  4.5.5外界人员聚众闹事、造访领导或干扰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
  4.5.6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和安全生产的其他行为。
  4.5.7当遇抢劫、围攻、破坏、盗窃等严重危害安全的行为的,当班保安人员应迅速向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报告,并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事件处理完毕应将事情经过详细纪录在保安交接班记录本上,严重事件应保护好现场。
  5.保安人员工作守则
  5.1保安人员素质要求
  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5.2保安人员业务要求
  5.2.1自觉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管理制度。
  5.2.2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或训练,掌握本员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5.2.3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5.2.4值班期间要穿保安服并保持仪容整洁,严禁穿短裤、拖鞋上班,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展现公司良好的形象。值勤中不得出现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睡觉等失职情况。
  5.2.5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询问,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5.2.6应熟记公司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避免临急慌乱。
  5.3注意事项
  保安人员在对人员、财物进行检查时应注意:
  5.3.1不可触及人身。
  5.3.2主要检查有无公司材料设备、工作器具等公司财物。
  5.3.3检查时态度要谦和有礼,避免引起被检查人的误会与反感,必要时婉言说明并请其谅解。
  6.公司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义务。凡因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其责任。
  7.委托保安公司进行安保服务的,应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全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8.本安全保卫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制、解释、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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