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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发布日期:2015-07-02
  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从而使安全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为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制订本制度。
  1.检查制度
  1.1公司建立由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体系,切实加强领导,做好检查工作。
  1.2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分管领导负责,结合月度生产特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
  2.检查形式
  2.1定期检查:公司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工作由安全保卫部组织部门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对各部门各项目进行综合性或专项安全生产检查。 
  2.2日常检查:是指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进行的涉及安全等方面常规性检查,此项检查应做到随查随改,无法整改的问题立即上报整改。
  2.3部门巡查:是指各部门和生产单位在组织日常工作过程中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此项检查每周至少应进行一次,由部门主管负责组织。
  2.4专项检查:是指针对公司实际生产特点,对特种设备、危险生产工序的的专业检查。
  2.5季节性检查:是指公司和各部门视气候特点及季节变化,对雨季防雷电;夏节防高温、防汛、防洪;冬季防火、防冻;以及防雷,防风、防冻等工作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2.6重要节假日安全检查:节前安全隐患、应急准备,节中值班、重点部位安全检查。
  2.7专项检查和定期检查,日常检查和部门巡查可分别结合进行。
  3.检查要求
  3.1安全检查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排查建设项目和经营场所常见安全隐患,坚持“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工作方式开展检查。
  3.2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能现场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得拖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通知书》内容应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通知书由安全部门填写,经分管领导签署发出。属于哪一级组织整改的交该单位的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通知书要存入档案备查。
  4.检查内容 
  4.1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标准和规章制度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并认真履行职责,新员工上岗前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劳动保护用品是否按照规定采购、配备和使用,“安全技术交底”是否落实到具体操作人员;
  4.2检查施工现场和经营场所事故隐患,控制措施是否有效,作业环境、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劳动保护要求,危险源识别是否充分,风险控制、应急救援措施是否合理并具有针对性,危险作业点及重要部位是否进行重点控制和检查,是否有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等;
  4.3检查事故隐患是否及时进行整改。发现事故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要遵循“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
  5.工作程序
  5.1检查准备:检查前,确定检查的对象、目的和任务,制定检查计划,安排检查内容、方法和步骤,编写安全生产检查表,确定检查人员和分工;
  5.2检查和判断:检查组通过访谈、查阅文件和记录、现场观察等方式获取信息,被查部门领导要随同检查,检查人员要作好检查记录,掌握情况(获取信息)之后,进行分析、判断和验证,做出正确结论;
  5.3做出处理决定:检查组做出判断后,应针对被查部门或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隐患整改意见和要求,下达“整改通知书”,由负责陪同检查人员签收;
  5.4整改落实:存在隐患的部门及项目必须按照检查组(人员)提出的隐患整改意见和要求或“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检查组(人员)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获取整改效果的信息,完成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5.5资料归档:整改资料按规定进行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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